诚杰简报|新法速递|12.06-12.12|2022年第37期|总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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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
2.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
3.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2022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推动智慧法治建设迈向更高层次。
2.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中的合作等明确了具体措施。
3.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来源:经济日报)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近日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规定,对未取得两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