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11/26 浏览统计:1374

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山东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我所接受山东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朱孔行、闫平平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山东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山东泽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5日,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3307.44万元,实收资本3307.44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彦波,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高档涂层面料产品、PU/PVC人造革、合成革及其制成品,箱包、服装、鞋帽。截至2013年10月31日,该公司前身山东泽辉高科涂层有限公司总资产7347.64万元,负债3941.68万元,所有者权益3405.96万元。2013年1月-10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984.09万元,净利润117.49万元。该公司属于皮革制造行业,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篮球革、足球革、排球革、商标革、沙发革、各种PU贝斯、太空革等各类合成革产品。公司是斯伯丁、乔丹、威尔森等知名品牌的供应商,其中斯伯丁国内生产工厂球类用革的50%左右由该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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